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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033,460,0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体业务包括粉磨系统及其配套设备制造业务和航空航天零部件制造业务。公司相关业务基本的产品简介、行业发展状况、市场之间的竞争格局以及行业地位等情况如下:
公司粉磨系统及其配套设备制造业务是以粉磨系统的关键设备辊压机为核心,面向水泥生产、原矿开采后的矿物加工等多个应用领域,为客户提供高效节能的粉磨系统装备及配套的技术服务。
公司粉磨系统及其配套设备制造业务基本的产品是辊压机(高压辊磨机),大多数都用在水泥建材行业及矿山、冶金、化工等行业工业原料的粉磨。辊压机(高压辊磨机)是目前已知的最高效、最节能的粉磨设备之一,具有处理量大、高破碎比、运转率高、稳定性高等特点。在水泥建材行业,辊压机粉磨系统设备,已大范围的应用于水泥生料、水泥熟料的粉磨中,是目前保证水泥质量条件下最节能的水泥粉磨系统;在矿山行业,高压辊磨机能够更好的起到细碎、超细碎和粗磨的作用,不但降低钢耗和电耗,而且能提高有效分选粒度范围的矿物解离度,来提升金属回收率和精矿品位,是绿色矿山申报中,达到优秀能耗标准的必选设备之一;在钢铁冶金行业的球团润磨作业中,高压辊磨机可以取代能耗高的润磨机,起到提高铁精粉比表面积的作用,以此来降低球团矿的膨润土用量,提高高炉入炉品位,对钢铁行业改善炉料结构,降低碳排放具备极其重大的意义,成为目前球团厂使用的优选设备。
在水泥建材领域,辊压机作为一种粉磨设备,技术上的含金量较高,过去一直为国外企业所垄断。随技术的不断突破和发展,目前我国辊压机生产企业技术水平已接近甚至超过了国外同种类型的产品技术水平,具备完全独立的研发和生产能力,水泥辊压机的国产化比例也在逐步的提升;国产化水准不断提高,国内企业打破国外企业的垄断并取代其成为行业主流。
在矿山领域,高压辊磨机主要取代圆锥破碎机应用于细碎,或者取代球磨机应用于粗磨。我国辊压机在矿山领域的应用要晚于国外,在技术实力方面,国外粉磨设备生产企业从事研发的时间较久,所积累的技术水平远远高于国内企业;同时,国外企业的规模较大、产品系列丰富,具有较高的品牌影响力,是客户选用其设备的最重要因素;但在市场定位方面,由于辊压机属于技术含量较高的产品,有别于其他传统制造业,国外企业并未将辊压机的生产制造转移到劳动力成本较低的国家,导致其生产成本较高,因此,在价格竞争方面,国内企业在国际市场上具有较强的竞争力。
在钢铁冶金球团领域,随着节能环保要求的提高,行业的高炉炉料结构由烧结矿向球团矿倾斜,据统计数字,欧洲的高炉入炉原料球团矿占90%,而中国只占13%,在国家碳中和占领背景下具有巨大的市场潜力。
在国家大力推进建材行业节能减排、淘汰落后产能的背景下,粉磨设备的技术不断革新,标志着粉碎设备的应用领域将逐渐扩大。
在国内,目前我国辊压机粉磨系统设备生产企业技术水平已经接近甚至超过国外同类产品技术水平,同时凭借性价比优势和国家政策扶持,已经打破如德国洪堡、魁珀恩、伯里休斯等外国企业垄断;国内辊压机粉磨系统设备生产企业主要有十余家,市场集中度较高,其中本公司、中材装备、合肥水泥研究设计院肥西节能设备厂、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竞争实力较强,其余企业的辊压机研发、生产实力相对较弱。在国外,辊压机粉磨系统设备生产企业主要集中在欧洲地区,但基于成本高、服务难等因素,在与国内企业竞争中处于劣势。
国内辊压机粉磨系统设备生产企业中,本公司、 合肥肥西与中信重工是进入较早的企业,具有较强的技术实力和市场先发优势,掌握技术并具有批量生产能力,产品销量处于业内领先地位,国外企业虽然所积累的技术水平远超国内企业,但其生产成本较高,国内企业在价格上更具优势。
经过多年的发展,辊压机在行业应用时间较长,技术较为成熟,辊压机粉磨系统设备国产化已经成为行业主流,在多年竞争过程中已形成相对稳定的竞争格局。
公司是物料粉磨和分选技术应用与研究领域的专家,为客户创造价值的粉磨系统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自公司成立之日起,持续对技术中心的投入,汇聚行业锋锐技术团队不断创新,在水泥、矿山粉磨辊压机的研发、制造及系统工艺设计方面不断突破瓶颈,现技术处于国内领先、国际先进水平;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已成为以辊压机为核心向客户提供高效节能粉磨系统装备及配套技术服务的国内领先的行业知名企业。
随着节能减排政策驱动粉磨技术向高效节能方向发展,矿产集约开采政策驱动行业规模化发展以及贫矿开采力度的加大,辊压机技改及矿山市场不断拓展。在水泥建材领域,国产辊压机已打破进口垄断成为行业主流,市场集中度较高,公司处于行业主导地位;在冶金矿山领域,公司在国内率先将辊压机从水泥引入冶金和矿山领域,并在工艺系统方面取得了技术突破,通过先入优势和大型工程示范项目,迅速扩大了市场占有率。
全资子公司德坤航空主营航空航天零部件制造业务,其主要经营业务包括航空航天工装模具设计及制造、航空数控零件精密加工、航空钣金零件加工制造及航空航天部组件装配等。产品应用于波音、空客、IAI、中国商飞等民用飞机,多种型号军用飞机以及运载火箭等。
(1)工装设计与制造:德坤航空具备工装模具的设计资质和制造资质,包括飞机、运载火箭零件工装模具,飞机、运载火箭装配型架,在该领域具有突出的专业优势,是公司业务从工序外协加工向零部件综合配套升级的重要保障。
(2)数控精密加工:德坤航空拥有齐全的精密数控加工设备,承接业务包括军用飞机、民用飞机(波音737、波音767、IAI767客改货、空客320、空客350、ARJ21、C919、C929、GA600、MA700等)、无人机、航天装备、海洋装备等金属及非金属零件加工业务。
(3)钣金零件加工制造:德坤航空为航空航天主机厂钣金零件核心供应商,产业规模及工程技术能力在军民融合企业中居领先地位。德坤航空钣金专业齐全,涵盖下料、冲压、液压、落压、旋压、型材、蒙皮、导管、钣铆,焊接、热处理特种工艺及无损检测等。航空钣金柔性生产线全面运行后,具备钣金零件成品交付能力,年产能将逾百万件。
(4)部组件装配:德坤航空已发展为多个航空航天主机厂的部组件装配核心供应商,现有业务涉及若干型号军用飞机、无人机、运载火箭的金属及复材部段、组件装配。该业务的发展使公司具备了部组件整体交付能力,提升了公司在航空航天零部件制造产业链的核心竞争优势。
航空航天制造产业为国家新兴产业,随着国家在该产业各项支持政策的逐步出台与实施,及当前我国国防工业投入稳步增长和深化推动军民融合的背景下,将极大地推动我国航空航天产业的发展。经过多年的创新发展,我国航空航天制造产业已基本掌握航空产品设计、试制、试验和批量生产的关键技术,并已形成具有自主研制能力、相关产品配套比较齐全的航空航天工业体系,为航空航天制造业未来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目前,我国航空航天零部件产业处于市场成长初期,随着我国航空航天制造产业的快速发展,所需的高端工业航空航天零部件的数量不断增加、新品种不断增多,这将对航空航天生产制造领域提出了更多的制造需求,航空航天零部件制造行业也得到了迅速发展。航空航天制造技术是集现代科学技术成果的制造技术,远远高于一般机械制造技术,航空航天产业制造将日益由一般机械制造向高技术和提供技术密集型产品的高精尖先进制造技术的方向发展。
近年来,军民融合政策上升为国家战略并向军民深度融合发展,国有军工集团的业务逐渐向核心主业聚焦,大量的配套业务转移给拥有相关生产资质的其他民营企业,使其他民营企业获得了极大的发展空间,并提高了整个军工行业的产能和效率。
随着航空航天零部件的加工难度不断增大,各种新材料、新结构、新技术层出不穷,对机加工刀具的要求也逐步的提升,航天航空零部件制造商的压力将会越来越大。目前,我国的航空航天制造企业数量由于资质方面的欠缺和加工要求的独特属性,该行业制造企业数量相对较少,竞争有限。在行业需求大幅扩张的背景下,相关航空航天零部件加工企业中短期主要比拼产能扩张速度和产品交付能力,长期来看,随着民用航空需求接力,将更看重企业的成本控制和管理能力。围绕航空航天工业的产业布局,我国航空航天零部件制造行业形成了内部配套企业为主,科研机构、合资企业和民营企业有效补充的市场竞争格局。
全资子公司德坤航空成立于2008年,经过多年的发展,其生产能力和资质已逐步扩展,凭借着多年累积的零件加工能力和部件装配经验,德坤航空已逐渐成为了一家业务涵盖航空钣金零件的开发制造、航空精密零件数控加工、工装/模具设计制造及装配、航空试验件及非标产品制造的航空航天零部件制造综合配套服务商,生产的零部件应用多型号军用飞机、大型运输机、无人机等,承制了中国商飞C919部分主要零部件外包加工,产业规模在区域内居行业领头羊。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1、全资子公司利君科技产品销售诉讼事项于2019年3月一审、2019年12月二审判决,相关情况详见2016年9月2日、2018年12月12日、2019年3月16日、2019年12月13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再审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再审申请人)上海夏洲重工机械有限公司因与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申请人)利君科技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京02民终13520号民事判决,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2021年1月,利君科技收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20〕京民申257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上海夏洲重工机械有限公司的再审申请(相关情况详见2020年5月30日、2021年1月9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2、2020年7月,公司实施了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购买的1,782万股股票于2021年7月21日锁定期满。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股份暂未全部出售,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公开披露义务(相关情况详见2020年7月2日、7月18日、7月23日、2021年1月23日、7月2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3、2021年3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增加营业范围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成都德坤航空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在现有营业范围内新增“飞机零部件的特种检测、理化试验及热表处理”。经德坤航空向行政审批部门申请,因工商系统企业营业范围目录调整,无适合德坤航空增加上述营业范围相关联的内容,因此,德坤航空撤回了上述增加营业范围的申请(相关情况详见2021年3月11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4、2021年4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赞同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的规定和要求进行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相关情况详见2021年4月28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5、2021年4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规范运作、谨慎投资的原则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闲置自有资金开展现金管理(相关情况详见2021年4月28日、5月22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6、2021年6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选举何亚民先生、何佳女士、林麟先生、胡益俊先生、徐智平先生、宗磊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王雪女士(会计专业人士)、李越冬女士、王伦刚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选举尹红先生、张娟娟女士为公司第五届非职工代表监事。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同意选举何亚民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何佳女士为公司副董事长,同意聘任林麟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财务总监,聘任胡益俊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聘任曹辉先生、唐中伍先生、何斌跃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丁亚卓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副总经理,聘任黄成明先生为公司审计部负责人、高峰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相关情况详见2021年6月15日、7月1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7、2021年6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结余募集资金及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余募集资金及剩余超募资金合计446,734,412.85元(截至2021年5月31日,含利息收入、理财收益及应付未付款项,实际金额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资金转出当日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募投项目支付应付未付款项时将以自有资金支付,同时授权公司财务部门办理相关专户注销及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终止等相关事项(相关情况详见2021年6月15日、7月1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公司财务部门已依据上述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陆续办理相关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专户注销及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终止等相关事项。
8、2021年6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以自有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利君控股(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增资3,000万美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利君控股注册资本由1,000万美元增加至4,000万美元,公司持有其100%股权,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增资相关事项(相关详细情况请参见2021年6月17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截止本报告披露日,本增资事项正在申报相关部门审批中,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9、2021年6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孙公司增资暨引入员工持股平台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成都德坤航空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对全资孙公司成都德坤空天科技有限公司增资500万元,同意引入员工持股平台-共青城太航基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货帀出资方式对德坤空天增资人民币1,500万元认购德坤空天1,500万元注册资本,本次对德坤空天合计增资2,000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21年7月,德坤空天完成了增加注册资本及变更股东的工商变更登记工作,并取得了成都市新都区行政审批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德坤空天由公司全资孙公司变更为控股孙公司(相关详细情况请参见2021年6月30日、7月23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10、2021年6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部分股权给员工持股平台的议案》,同意转让全资子公司成都利君环际智能装备科技有限公司30%的股权给员工持股平台-共青城立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21年7月,利君环际完成了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工作,并取得了成都市武侯区行政审批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利君环际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变更为控股子公司(相关详细情况请参见2021年6月30日、7月29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11、2021年8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次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65人解除限售股份数量638.4万股,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北京大成(成都)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次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次解除限售股份638.4万股已于2021年9月10日上市流通(相关情况详见2021年8月26日、9月8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12、2021年9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次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11人解除限售股份300万股,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北京大成(成都)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次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次解除限售股份300万股已于2021年9月22日上市流通(相关情况详见2021年9月9日、9月16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13、2021年9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暨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并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票据池综合授信额度,金额不超过人民币捌仟万元(具体授信额度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协议为准),期限不超过叁年。公司视生产经营与业务发展需要在上述额度内循环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上述票据池综合授信额度内的有关法律文件(相关情况详见2021年9月9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14、2021年11月,公司产品辊压机入选为第六批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相关情况详见2021年11月23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15、报告期内,公司依据相关股东大会决议购买理财产品的详细情况请参见相关情况详见2021年12月31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预案尚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预案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XYZH/2022CDAA60396审计报告确认,2021年度实现母公司的净利润为115,381,301.11元。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以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基础,按10%计提法定公积金11,538,130.11元后,加上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 384,687,027.46元,扣减分配2020年度股利103,346,000.00元及2021年半年度股利 155,019,000.00元后,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金额为230,165,198.46元。经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截止2021年12月31日总股本1,033,46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3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31,003,80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199,161,398.46元结转至下一年度;公司2021年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与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的分红承诺相符。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若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时,本次利润分配比例将按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实施预计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
上述决策程序公告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本次分配预案需经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信永中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截止2021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 236人,注册会计师1,455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30人。(下转B26版)